今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新医改方案。近日,福建省政府批转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药监局等六部门制订的《福建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根据国务院部署的五项重点改革,福建省将在2009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农民参合率达到95%。此外,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并基本解决医改后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方案,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将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业不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也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当年农村出生的新生儿(婴儿)随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方案指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5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左右。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各设区市适时调整现行政策,对当年得大病的参保城镇居民进行二次补偿。扩大门诊统筹补偿病种范围,所有县(市、区)的门诊统筹补偿病种扩大到10种。此外,方案还指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实行新农合目录范围外的医药费用比例限额管理。
根据方案,泉州、龙岩两市先行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实现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六个统一”。制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明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之间互认,解决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此外,初步建成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系统,实现城乡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完成身份认定、诊疗记录和费用结算全过程。逐步推行全省就诊“一卡通”。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IC卡接口改造和刷卡终端设备更换,为实现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创造条件。今年将初步发放统一的社保卡,今后有望“一卡在手,走遍医院”。 |